学校固定资产分为:房屋及建筑物、一般设备、专用设备、图书、陈列品、其他。
(一)固定资产购买及验收环节的控制
1、由申请部门提出申请,填写请购单。
2、由学校主管领导或总务主任审批(按权限而定),大批量的物资应经过行政会议讨论(留下记录)。
3、待货物到时,将请购单附在发票后面,由财产管理员与实际使用人共同验收,财产管理员同时开出固定资产验收单,附在原始发票后面,然后交与学校主管签字。
4、财产管理员根据开出的固定资产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帐,在做久其软件时应注明物品名称、规格、型号、品牌等元素,真正做到帐实一致。
5、出纳审核原始凭证及固定资产验收单,根据原始凭证上的金额支付款项。
(二)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
1、由教师提出使用申请,并在财产管理员处做好领用手续。
2、领用的固定资产应做到有专人保管,并领取固定资产付卡。
3、固定资产如转移至其他地方,应及时通知财产管理员,财产管理员根据情况,及时更改ETE软件中该固定资产的存放地点。
4、如固定资产有损坏需修理,应及时通知总务主任和财产管理员,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。
5、固定资产需外送修理,应及时通知总务主任和财产管理员,并办理相应的出校手续。
(三)固定资产报废
1、固定资产报废应由财产管理员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。
2、报废的固定资产单价在5万元以下的、总量在5万以下的,学校审批,并送资产管理中心备案;单价5万元以上、总量在5万以上的送交教育局国资办审批。(具体可询问财产管理员)
3、财产管理员根据审批后的报废清单调整久其软件中的账面数,并将报废单送交会计结算中心会计进行帐务处理。
(四) 固定资产的盘点
1、每月填报固定资产月报表,并交至结算中心会计处,与结算中心会计做好每月的核对工作。
2、每学期终了,由学校财产管理员、固定资产实际保管人、学校总务主任共同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,并形成书面记录。
3、财产管理员根据实际盘存数,查明原因后进行帐务处理,并告知结算中心会计,做好相应的帐务处理,以保证帐帐相符、帐实相符。
(五)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
1、由部门提出购买,填写请购单。
2、由学校财产管理员事先审批,查看是否有库存,然后由总务主任审批(按权限而定)。
3、将请购单附在发票后面,连同物品一同交给财产管理员验收,财产管理员根据情况登记低值易耗品明细账。
4、教师需使用时,到财产管理员处领用并做好领用手续。
5、使用人保管好需归还的低值易耗品(如录音机等)。
6、每学期末将应归还的低值易耗品(如录音机等)归还电教室,并做好归还手续。